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近年来,以无人驾驶航空器视频巡逻为核心的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新技术得到较快的发展,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机动性、灵活性、实效性等特点将弥补警车巡逻针对性差、车辆违法监控不及时等不足,对重要路段的交通监控将更加全面,对重点车辆的全程跟踪将更加科学,对关键时段的交通安全把握将更加精准,对提高应对警情的响应能力及路面交通安全执法效能意义重大。为规范基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逻系统的推广应用,从技术上保障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安全可靠飞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发挥空地联动作用,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开展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基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逻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制定工作。

2 相关标准现状

目前,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国内标准规范主要有7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无人机测控系统通用要求》(GJB 6703-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CH/Z 3003-2010)、中国(深圳)无人机产业联盟标准《中国无人机通用技术标准》、中国(深圳)无人机产业联盟标准《单旋翼直升无人机系统通用技术标准》、中国(深圳)无人机产业联盟标准《固定翼无人机系统通用技术标准》、中国(深圳)无人机产业联盟标准《多轴无人机系统通用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行业标准《民用无人机系统分类与分级(征求意见稿)》。以上标准规范抑或是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本身的飞行参数要求,抑或是针对低空摄影的要求,并没有涉及道路交通巡逻管控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相关的定位、控制、图传等技术。

3 主要技术要求解读

3.1 定义与分类

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人操作的航空器,包括自主航空器和遥控驾驶航空器,不包括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基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逻系统是指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道路交通视频巡查、违法行为取证以及流量检测等工作的装备。

基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逻系统应包括飞行子系统、航拍子系统、信息存贮和传输子系统、后台处理子系统。按无人驾驶航空器机身结构的不同,基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逻系统可分为多旋翼无人机巡逻系统、固定翼无人机巡逻系统、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巡逻系统。

3.2 飞行子系统技术要求

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具有所在空间位置的定位功能,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空间定位误差均应小于或等于1m。应能设定并动态调整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距离、速度和高度等参数,能根据电池余量自动返航。

飞行控制平台的航线规划宜采用三维视图设定航线,不宜将航线规划在道路正上方。航线规划与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备航线设定和航线动态自动调整功能;

b)具备在地图上显示预设航线、飞行航迹和机头指向的功能,当飞行航迹出现偏差时应能自动回归航线;

c)能控制无人驾驶航空器不进入禁飞区。

3.3 航拍子系统

航拍子系统水平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1920个像素点,垂直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1080个像素点。水平扫描线应大于或等于800TVL。在1080P分辨率的条件下,视频帧速率应大于或等于25fps。系统具备流量检测、目标跟踪、通过声光提示进行交通疏导和行车提醒等功能,能通过航拍子系统获取视频图像,对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超车、让行以及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取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捕获率和捕获有效率均应大于或等于90%。

在无人驾驶航空器工作高度范围内,机载成像装置拍摄的视频图像应清晰、无拖影,且满足人工对车辆类型、颜色、轮廓及装载情况认定的要求,视频证据应符合GA/T 995的要求,图片证据应符合GA/T 832的要求。

航拍子系统具备车辆号牌自动识别功能,识别号牌的范围应包括GA 36规定的号牌(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临时号牌、拖拉机号牌除外)、武警汽车号牌和军队汽车号牌等,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应符合GA/T 497的要求。

3.4 信息存贮和传输子系统技术要求

系统视频文件应采用AVI、MPG、MP4等常见视频格式存贮,图像文件应采用JPG格式存贮,存贮在航拍子系统和后台处理子系统中。航拍子系统和后台处理子系统记录的视频文件应采用H.264、H.265、SVAC、MPEG4或MJPEG格式编码,记录的图像文件应采用JPEG方式编码。系统应存贮机载成像装置拍摄的视频图像信息、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工作状态信息,具体包括飞行姿态、预设航线、飞行高度、飞行速度、升降速率、飞行航迹等信息。

系统传输信息应包括视频图像信息、工作状态信息及其他信息。传输距离应大于或等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最大飞行半径。飞行距离小于或等于1km时视频图像传输码率应大于或等于4Mbps,飞行距离大于1km时视频图像传输码率应大于或等于2Mbps,并可按需要设置视频回传帧速率或分辨率。使用频率:840.5MHz~845MHz、1430MHz~1444MHz。其中,840.5MHz~845MHz宜用于无人机巡逻系统的上行遥控链路,1430MHz~1444MHz频段宜用于无人机巡逻系统下行遥测与信息传输链路。

3.5 后台处理子系统技术要求

后台处理子系统应能与飞行子系统对接,实时显示、回看和存贮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运行状态、飞行信息、所在位置和续航时间等信息,能与航拍子系统对接,实时显示、回看和存贮航拍子系统的视频图像信息;具有向飞行子系统发送远程命令的功能,能将无人驾驶航空器所在空间位置修正到电子地图的道路上,误差应小于或等于5m;应具备信息防篡改功能;应能提供软件接口与其他信息系统对接,进行信息共享;应具备无人机巡逻系统状态评估维护、无人驾驶航空器操纵人员远程认证等管理功能。

3.6 电磁兼容性技术要求

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及飞行控制平台进行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试验等级为3级,试验结果评定应符合GB/T 17626.2中a级要求:试验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和飞行控制平台不应发生状态改变;试验后无人驾驶航空器和飞行控制平台应能正常工作,飞行控制平台存贮的数据不应丢失。

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及飞行控制平台进行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试验等级为3级,试验结果评定应符合GB/T 17626.3中a级要求:试验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和飞行控制平台不应发生状态改变;试验后无人驾驶航空器和飞行控制平台应能正常工作,飞行控制平台存贮的数据不应丢失。

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及飞行控制平台进行辐射骚扰试验,辐射骚扰限值应符合GB 9254中B级要求。

4 制定内容说明

⑴制定了基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逻系统组成、分类、型号、外观涂装和供能等一般要求,目的是明确在道路巡逻中的适用条件。

⑵制定了基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逻系统视频监控记录、车流量监测、车辆号牌识别、巡逻线路等巡逻要求,目的是明确在道路交通巡逻中的功能指标。

⑶制定了基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逻系统重量、起飞准备时间、起降方式、飞行模式、平飞速度、飞行高度、续航时间、飞行半径、通信传输、成像性能、拍摄云台、安全性、可靠性和违法取证等性能要求,目的是规范在巡逻过程中的性能指标。

⑷制定了基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逻系统电磁兼容性、气候环境适应性、机械环境适应性等可靠性要求,目的是确保在应用过程中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⑸制定了基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逻系统功能指标、性能指标相关验证方法,目的是保障在生产和验收过程中有章可循。

⑹对于本标准未尽的技术要求,无人驾驶航空器性能指标不应低于GA/T1411.1-2017 警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 第1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性能指标不应低于GA/T 1411.3-2017 警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 第3部分: 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要求;固定翼无人驾驶航空器性能指标不应低于GA/T1411.4-2017 警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 第4部分: 固定翼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要求。

THE END
0.2035前建立载人无人驾驶航空交通运输系统无人驾驶发展路线图■ 为进一步明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定位、目标与路径,促进我国无人驾驶航空高质量发展,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空管办)组织起草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路线图V1.0》(以下简称《路线图》),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5日。 jvzquC41yy}/{xtlkc4dqv4ctvodnn4;9;;16;=532?75=65834ivvq
1.民用无人机领域首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据通航圈了解,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 之前,我国民用无人机领域的国家标准还有2018年实施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2020年实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2021年实施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安全性通用要求》等,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 却是我国民用无人机领域首jvzquC41yy}/{xzwcx4dqv4pgyy0fnyckn532;8281;74<50jvsm
2.政策合集:2024年实施的无人机相关新政策拒交通运输部消息:《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已经于2023年12月15日经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在予以公布,自2024年1月3日开始实施。 其中,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运行按照面向运行场景、基于运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分为开放类,特定类和审定类三类运行。 jvzquC41yy}/imuqygxgn‚3eqo5bt}nengy0|lml424ivvq
3.低空经济:强势起飞,未来已来适飞空域图不仅有助于规范和引导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海南地区的飞行活动,而且对于国内低空立体化空域规划具有示范性作用,为其他省份和地区提供了参考和借鉴的经验。通过分级分类管控空域划设规则以及试验机场空域立体化划设处理,发布的适飞空域占全岛面积的83%,与飞行热力区重合度高达80%以上,从而更好地满足产业和社会的jvzquC41yy}/unsujc4dqv3ep1n.pm23286/j}rn
4.直升机,热气球等传统航空器作为旅游业载体一直在全球各地广泛存在民用无人驾驶eVTOL适航审定分级分类主要参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分级分类和系统安全性指南》,我国eVTOL目前还没有形成共识的适航标准,所以定义为特殊类别航空器,进行适航审定。其中有人驾驶eVTOL的适航审定,我国按照一事一议,主要参考中国民航局规章23部、27部、以及欧洲民航局SC-VTOL,及JOBY、ARCHER的相关jvzquC41zwkrk~3eqo52896345>9:88232655B:
5.民航局适航司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分级分类和系统为做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工作,民航局适航司制定了咨询通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分级分类和系统安全性分析指南》(AC-21-AA-2022-40),给出了面向适航审定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级分类方法,以及开展系统安全性分析时局方可接受的符合性方法。 原文如下: 本文来源:无人机适航审定;鸢飞科技综jvzquC41yy}/mrygiqmp0lto1pkxurshq1;52>8890nuou
6.关于CCAR92部无人机分类分级关于CCAR-92部 | 无人机分类分级 8月2日中国民航局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后简称92部)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国内无人驾驶航空器(后简称无人机)设计、制造及运行单位有了可以参照的法规依据。92部从适用范围、操作员及安全操作要求、登记管理、设计生产及适航、运行及空中交通jvzquC41yy}/srsi|jodjnsi0eun1wjyu1nbpp~g139977mvon
7.2023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智能飞行器应用技术赛项规程(高职组CTSO-C213《无人机系统控制和其它安全关键通信 空地链路无线电设备》 MH/T 2013-2022《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 运行等级划分》 AC-61-FS-2018-20R2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国令第761号《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暂行管理条例》 ISO 21895:2020《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 jvzquC41dnuh0lxfp0tfv8|gkzooa><2;;?148ftvkimg8igvcomu86566956<9
8.民航局:构建以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管理平台为核心的监管支撑系统【民航局:构建以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管理平台为核心的监管支撑系统】财联社8月2日电,中国民用航空局起草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监管体制和适用范围:一是确定无人机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面向运行场景、基于运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二是明确规章适用于局方对无人jvzquC41o0imu7hp1fkucrq13682;;<
9.GB/T38930GB/T 35018-2018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 GB/T 38152-2019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GB/T 38930-2020的历代版本如下: 2020年 GB/T 38930-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抗风性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的抗风性要求及试验方法,包括抗风能力要求、试验目的、试验条件、试验环境、试验中jvzquC41yy}/cwyrgfob0lto1uzbpmftf17:3B<;7669/B3jvor
10.首部无人机管理条例出台:治理黑飞偷拍,所有者应实名登记在适航管理上,《条例》明确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设计、生产、维修以及组装、拼装无需取得适航许可。在飞行活动审批上,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的飞行无需提出飞行活动申请;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融合飞行无需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也无需取得特殊通用航空飞行jvzq<84hkgre0:5lsmg/exr0ep532;8284?0e?9:63?48>3ujvsm
11.八部门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新浪财经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科技部、公安部、农业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部门发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7—2018年版)》(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坚持统筹规划、引领发展,多方参与、协同发展,需求牵引、急用先行,军民融合、开放合作的原则jvzq<84hkpgoen3ukpg/exr0ep5djjslkpm0e‚}y14629658/4=0fxh/khio}hh4;=22?=0ujznn
12.现行民用航空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计量技术规范目录(附下载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的民航领域国家标准3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35项)、民航行业标准255项(含民航工程建设类行业标准61项)、民航计量技术规范68项。现将其编制形成目录并予以公布,标准文本可在民航局网站下载,也可在本站搜索查询下载(学兔兔www.bzfxw.com) jvzq<84yyy4c|o}y0eun1K_ON1?:57mvon
13.低空60系列深度研究报告:国家安全视角看反无人机系统,急需与立法层面:2025年6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jvzq<84yyy4ikktt0eun0ls1fqieg}fkna::4:9;50nuou
14.T/CICC27004—2025低空飞行航路/空域安全通用要求.pdfGB42590-202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 MH5001-2021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MH/T4054-2022城市场景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航线划设规范 T/JSCTS69-2025低空空域划设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低空飞行活动空域low-altitudeoperationalairspace jvzquC41o0hpqt63:0ipo8mvon532;:12;861>5244615<62349457xjvo
15.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pdfPoliceunmannedaircraftsstems y : Part1Generaltechnicalreuirements q 2017-08-28发布 2017-08-2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 — GAT1411.1 2017 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 第 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 1 1 范围 / 、 、 GA T1411的本部分规定了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的术语和定义 分类和代号jvzquC41oc~/dxtm33>/exr1jvsm1;53;1724>4844634=5452633;:0ujz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