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适航审定新政来了!国产大飞机无人机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证飞行

近期,两份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本文简称“无人机”)适航审定的文件悄然发布:

上述两份文件针对的是要求开展适航审定的“无人机”:中型和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定义:

中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25kg < 最大起飞重量 <= 150 kg

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最大起飞重量 > 150 kg

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

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 与其有关的遥控台(站)+ 控制链路等

其中:

AP-21-71是管理程序(AP),用于指导和规范中型和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设计批准、生产批准和适航批准有关活动。

AC-21-40是咨询通告(AC),针对中型和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设计批准审定过程,提供面向适航审定的运行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和系统安全性分析指导,是局方接受的一种符合性方法(但非唯一、非强制)。

02

管理分类

AP-21-71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为以下三类,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管理要求:

2、正常类:用于载人飞行、进行融合飞行或在人口密集区域上方飞行的中型和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属于AC-21-40中危害严重性Ⅱ-Ⅳ级的;

3、限用类:不用于载人飞行、不进行融合飞行且不在人口密集区域上方飞行的中型和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注意,“有人机”(指“有人”驾驶)虽然也规定有上述类别,但具体定义有很大差异!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分类

危害的严重性(AC-21-40)

03

管理要求

不同类别“无 人机”的适航审定管理要求有所不同,概括如下:

其中,运输类/正常类TC向民航局提交申请;限用类TC、所有PC以及适航类批准(CofA, SFP, ECofA)都向地区管理局提交申请。

此外,“限用类”中还包括一种特殊的“中型农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限定为:

“中型农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a)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 150 千克;

(b)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 30 米;

(c)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 50 千米/小时;

(d)最大飞行半径不超过 2000 米;

(e)具备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专门用于植保、播种、投饵等农林牧渔作业,作业过程中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

04

新政小结

1、中、大型“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 > 25 kg)才需要进行适航审定管理;

2、AP-21-71总体遵循21部管理逻辑,尤其是生产、适航批准方面的管理思路和要求与“有人机”基本一致;但在设计批准方面有几点需要关注:

采用基于风险原则,实施分类管理,针对不同运行风险等级(AC-21-40)的产品设定与之匹配的安全性目标和审定基础,并结合申请人能力和表现等考虑,确定适当的局方介入程度(LOI);

重视申请人设计保证能力,要求所有TC项目申请人都必须建立设计保证系统(DAS)、承担主体责任,同时获得局方授权( 注:关于DAS的具体要求与“有人机”基本一致);

明确设计小改由TCH自行表明对适用要求的符合性,无需报局方批准(注:本AP中,“设计大改”也可称为“重大设计更改”;“设计小改”是除设计大改之外的设计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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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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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用无人机领域首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据通航圈了解,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 之前,我国民用无人机领域的国家标准还有2018年实施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2020年实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2021年实施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安全性通用要求》等,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 却是我国民用无人机领域首jvzquC41yy}/{xzwcx4dqv4pgyy0fnyckn532;8281;74<50jvsm
2.政策合集:2024年实施的无人机相关新政策拒交通运输部消息:《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已经于2023年12月15日经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在予以公布,自2024年1月3日开始实施。 其中,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运行按照面向运行场景、基于运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分为开放类,特定类和审定类三类运行。 jvzquC41yy}/imuqygxgn‚3eqo5bt}nengy0|lml424ivvq
3.低空经济:强势起飞,未来已来适飞空域图不仅有助于规范和引导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海南地区的飞行活动,而且对于国内低空立体化空域规划具有示范性作用,为其他省份和地区提供了参考和借鉴的经验。通过分级分类管控空域划设规则以及试验机场空域立体化划设处理,发布的适飞空域占全岛面积的83%,与飞行热力区重合度高达80%以上,从而更好地满足产业和社会的jvzquC41yy}/unsujc4dqv3ep1n.pm23286/j}rn
4.直升机,热气球等传统航空器作为旅游业载体一直在全球各地广泛存在民用无人驾驶eVTOL适航审定分级分类主要参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分级分类和系统安全性指南》,我国eVTOL目前还没有形成共识的适航标准,所以定义为特殊类别航空器,进行适航审定。其中有人驾驶eVTOL的适航审定,我国按照一事一议,主要参考中国民航局规章23部、27部、以及欧洲民航局SC-VTOL,及JOBY、ARCHER的相关jvzquC41zwkrk~3eqo52896345>9:88232655B:
5.民航局适航司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分级分类和系统为做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工作,民航局适航司制定了咨询通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分级分类和系统安全性分析指南》(AC-21-AA-2022-40),给出了面向适航审定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级分类方法,以及开展系统安全性分析时局方可接受的符合性方法。 原文如下: 本文来源:无人机适航审定;鸢飞科技综jvzquC41yy}/mrygiqmp0lto1pkxurshq1;52>8890nuou
6.关于CCAR92部无人机分类分级关于CCAR-92部 | 无人机分类分级 8月2日中国民航局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后简称92部)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国内无人驾驶航空器(后简称无人机)设计、制造及运行单位有了可以参照的法规依据。92部从适用范围、操作员及安全操作要求、登记管理、设计生产及适航、运行及空中交通jvzquC41yy}/srsi|jodjnsi0eun1wjyu1nbpp~g139977mvon
7.2023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智能飞行器应用技术赛项规程(高职组CTSO-C213《无人机系统控制和其它安全关键通信 空地链路无线电设备》 MH/T 2013-2022《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 运行等级划分》 AC-61-FS-2018-20R2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国令第761号《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暂行管理条例》 ISO 21895:2020《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 jvzquC41dnuh0lxfp0tfv8|gkzooa><2;;?148ftvkimg8igvcomu86566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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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GB/T38930GB/T 35018-2018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 GB/T 38152-2019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GB/T 38930-2020的历代版本如下: 2020年 GB/T 38930-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抗风性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的抗风性要求及试验方法,包括抗风能力要求、试验目的、试验条件、试验环境、试验中jvzquC41yy}/cwyrgfob0lto1uzbpmftf17:3B<;7669/B3jvor
10.首部无人机管理条例出台:治理黑飞偷拍,所有者应实名登记在适航管理上,《条例》明确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设计、生产、维修以及组装、拼装无需取得适航许可。在飞行活动审批上,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的飞行无需提出飞行活动申请;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融合飞行无需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也无需取得特殊通用航空飞行jvzq<84hkgre0:5lsmg/exr0ep532;8284?0e?9:63?48>3ujvsm
11.八部门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新浪财经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科技部、公安部、农业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部门发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7—2018年版)》(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坚持统筹规划、引领发展,多方参与、协同发展,需求牵引、急用先行,军民融合、开放合作的原则jvzq<84hkpgoen3ukpg/exr0ep5djjslkpm0e‚}y14629658/4=0fxh/khio}hh4;=22?=0ujznn
12.现行民用航空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计量技术规范目录(附下载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的民航领域国家标准3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35项)、民航行业标准255项(含民航工程建设类行业标准61项)、民航计量技术规范68项。现将其编制形成目录并予以公布,标准文本可在民航局网站下载,也可在本站搜索查询下载(学兔兔www.bzfxw.com) jvzq<84yyy4c|o}y0eun1K_ON1?:57mvon
13.低空60系列深度研究报告:国家安全视角看反无人机系统,急需与立法层面:2025年6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jvzq<84yyy4ikktt0eun0ls1fqieg}fkna::4:9;50nuou
14.T/CICC27004—2025低空飞行航路/空域安全通用要求.pdfGB42590-202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 MH5001-2021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MH/T4054-2022城市场景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航线划设规范 T/JSCTS69-2025低空空域划设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低空飞行活动空域low-altitudeoperationalairspace jvzquC41o0hpqt63:0ipo8mvon532;:12;861>5244615<62349457xjvo
15.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pdfPoliceunmannedaircraftsstems y : Part1Generaltechnicalreuirements q 2017-08-28发布 2017-08-2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 — GAT1411.1 2017 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 第 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 1 1 范围 / 、 、 GA T1411的本部分规定了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的术语和定义 分类和代号jvzquC41oc~/dxtm33>/exr1jvsm1;53;1724>4844634=5452633;:0ujz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