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截至年底,国内注册无人机达万架

3月29日,民航局在民航局机关二楼多功能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截至2023年底,国内注册无人机126.7万架,同比增长32.2%;运营无人机的企业1.9万家;有统计的民用无人机全年飞行2311万小时,同比增长11.8%。三是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每经记者|张蕊    每经编辑|马子卿

3月29日,民航局在民航局机关二楼多功能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商可佳介绍近年来通用航空改革发展情况,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骆洪江介绍近年来无人机发展情况及民航局开展的相关工作,并答记者问。民航局综合司副司长孙文生主持会议。

发布会上,孙文生表示,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含量高、创新要素集中,具有产业链条长、应用场景复杂、使用主体多元、涉及部门和领域多等特点,既包括传统通用航空业态,又融合了以无人机为支撑的低空生产服务方式,通过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技术赋能,与更多经济社会活动相融合,形成了一种容纳并推动多领域协调发展的极具活力和创造力的综合经济形态,具有明显的新质生产力特征,发展空间极为广阔。

关于近年来通用航空改革发展情况,商可佳表示,经多方合力共促,通航近年来实现较快发展。

一是传统通航稳中有进。截至2023年末,全国注册通航企业690家,运营航空器2900架,月均飞行11.4万小时,分别是2015年的2.5倍、1.5倍和1.8倍。二是无人机新业态蓬勃发展。截至2023年底,国内注册无人机126.7万架,同比增长32.2%;运营无人机的企业1.9万家;有统计的民用无人机全年飞行2311万小时,同比增长11.8%。三是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截至2023年底,全国通用机场449个,是2015年的7.4倍。地方政府与民航空管单位共建成28个飞行服务站,联网服务26个省份。航油服务基本实现通用机场全覆盖。2128架传统通航航空器搭载北斗终端,机队占比超过七成。四是安全水平稳定可控。2016年至2022年,传统通航飞行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1%,同期亡人事故万时率低于0.06(美国同期为0.1),百万小时事故数量为13起、亡人数量11人。2023年,通航飞行量较2019年增长27.5%,事故万架次率较2019年下降42.1%,通航安全态势较为平稳。

关于近年来无人机发展情况及民航局开展的相关工作,骆洪江表示,下一步,民航局将加强规划、资源和业务统筹。一是以城市场景为重点开展城市空中交通试点示范。二是结合传统空管保障体系和通航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航行服务体系构建,不断提升我国低空航行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扩大“朋友圈”;多层次参与国际组织工作和国际合作,逐步实现“技术、产品、标准、国际化”四位一体系统推进。

随着无人机广泛应用,无人机研发设计制造适航审定需求越来越多,民航部门有哪些考虑?对此,商可佳表示,近年来,民航局在推进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俗称“无人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创新发展,产业规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突显,成为引领我国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2023年5月颁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将最大起飞重量25kg以上的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纳入适航管理的制度安排;最大起飞重量25kg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不作适航管理要求。

为落实《条例》和CCAR-92部规章的相关要求,民航局充分考虑无人机与有人驾驶航空器的差异特点,提出了分级分类管理方法与审查方式,发布无人机适航管理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细化法律法规具体实施方面的规范要求。一是针对《条例》施行前已经设计定型的存量中、大型无人机系统适航管理平稳过渡问题,组织编制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安全评定指南》,多次组织行业专家讨论完善,已于2024年2月正式发布;

二是本着“急用先行”的原则,针对型号数量较多的中型无人机,编制了《限用类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型号合格审定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目前正在抓紧修改完善,将于近期正式发布。

后续,结合当前无人机适航审定需求,民航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研究适航审定体系和能力建设,在审定技术研究、资源统筹整合、优化审定模式、强化标准建设四个方面持续发力,更好地服务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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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5前建立载人无人驾驶航空交通运输系统无人驾驶发展路线图■ 为进一步明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定位、目标与路径,促进我国无人驾驶航空高质量发展,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空管办)组织起草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路线图V1.0》(以下简称《路线图》),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5日。 jvzquC41yy}/{xtlkc4dqv4ctvodnn4;9;;16;=532?75=65834ivvq
1.民用无人机领域首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据通航圈了解,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 之前,我国民用无人机领域的国家标准还有2018年实施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2020年实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2021年实施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安全性通用要求》等,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 却是我国民用无人机领域首jvzquC41yy}/{xzwcx4dqv4pgyy0fnyckn532;8281;74<50jvsm
2.政策合集:2024年实施的无人机相关新政策拒交通运输部消息:《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已经于2023年12月15日经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在予以公布,自2024年1月3日开始实施。 其中,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运行按照面向运行场景、基于运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分为开放类,特定类和审定类三类运行。 jvzquC41yy}/imuqygxgn‚3eqo5bt}nengy0|lml424ivvq
3.低空经济:强势起飞,未来已来适飞空域图不仅有助于规范和引导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海南地区的飞行活动,而且对于国内低空立体化空域规划具有示范性作用,为其他省份和地区提供了参考和借鉴的经验。通过分级分类管控空域划设规则以及试验机场空域立体化划设处理,发布的适飞空域占全岛面积的83%,与飞行热力区重合度高达80%以上,从而更好地满足产业和社会的jvzquC41yy}/unsujc4dqv3ep1n.pm23286/j}rn
4.直升机,热气球等传统航空器作为旅游业载体一直在全球各地广泛存在民用无人驾驶eVTOL适航审定分级分类主要参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分级分类和系统安全性指南》,我国eVTOL目前还没有形成共识的适航标准,所以定义为特殊类别航空器,进行适航审定。其中有人驾驶eVTOL的适航审定,我国按照一事一议,主要参考中国民航局规章23部、27部、以及欧洲民航局SC-VTOL,及JOBY、ARCHER的相关jvzquC41zwkrk~3eqo52896345>9:88232655B:
5.民航局适航司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分级分类和系统为做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工作,民航局适航司制定了咨询通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分级分类和系统安全性分析指南》(AC-21-AA-2022-40),给出了面向适航审定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级分类方法,以及开展系统安全性分析时局方可接受的符合性方法。 原文如下: 本文来源:无人机适航审定;鸢飞科技综jvzquC41yy}/mrygiqmp0lto1pkxurshq1;52>8890nuou
6.关于CCAR92部无人机分类分级关于CCAR-92部 | 无人机分类分级 8月2日中国民航局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后简称92部)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国内无人驾驶航空器(后简称无人机)设计、制造及运行单位有了可以参照的法规依据。92部从适用范围、操作员及安全操作要求、登记管理、设计生产及适航、运行及空中交通jvzquC41yy}/srsi|jodjnsi0eun1wjyu1nbpp~g139977mvon
7.2023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智能飞行器应用技术赛项规程(高职组CTSO-C213《无人机系统控制和其它安全关键通信 空地链路无线电设备》 MH/T 2013-2022《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 运行等级划分》 AC-61-FS-2018-20R2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国令第761号《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暂行管理条例》 ISO 21895:2020《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 jvzquC41dnuh0lxfp0tfv8|gkzooa><2;;?148ftvkimg8igvcomu86566956<9
8.民航局:构建以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管理平台为核心的监管支撑系统【民航局:构建以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管理平台为核心的监管支撑系统】财联社8月2日电,中国民用航空局起草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监管体制和适用范围:一是确定无人机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面向运行场景、基于运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二是明确规章适用于局方对无人jvzquC41o0imu7hp1fkucrq13682;;<
9.GB/T38930GB/T 35018-2018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 GB/T 38152-2019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GB/T 38930-2020的历代版本如下: 2020年 GB/T 38930-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抗风性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的抗风性要求及试验方法,包括抗风能力要求、试验目的、试验条件、试验环境、试验中jvzquC41yy}/cwyrgfob0lto1uzbpmftf17:3B<;7669/B3jvor
10.首部无人机管理条例出台:治理黑飞偷拍,所有者应实名登记在适航管理上,《条例》明确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设计、生产、维修以及组装、拼装无需取得适航许可。在飞行活动审批上,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的飞行无需提出飞行活动申请;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融合飞行无需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也无需取得特殊通用航空飞行jvzq<84hkgre0:5lsmg/exr0ep532;8284?0e?9:63?48>3ujvsm
11.八部门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新浪财经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科技部、公安部、农业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部门发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7—2018年版)》(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坚持统筹规划、引领发展,多方参与、协同发展,需求牵引、急用先行,军民融合、开放合作的原则jvzq<84hkpgoen3ukpg/exr0ep5djjslkpm0e‚}y14629658/4=0fxh/khio}hh4;=22?=0ujznn
12.现行民用航空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计量技术规范目录(附下载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的民航领域国家标准3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35项)、民航行业标准255项(含民航工程建设类行业标准61项)、民航计量技术规范68项。现将其编制形成目录并予以公布,标准文本可在民航局网站下载,也可在本站搜索查询下载(学兔兔www.bzfxw.com) jvzq<84yyy4c|o}y0eun1K_ON1?:57mvon
13.低空60系列深度研究报告:国家安全视角看反无人机系统,急需与立法层面:2025年6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jvzq<84yyy4ikktt0eun0ls1fqieg}fkna::4:9;50nuou
14.T/CICC27004—2025低空飞行航路/空域安全通用要求.pdfGB42590-202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 MH5001-2021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MH/T4054-2022城市场景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航线划设规范 T/JSCTS69-2025低空空域划设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低空飞行活动空域low-altitudeoperationalairspace jvzquC41o0hpqt63:0ipo8mvon532;:12;861>5244615<62349457xjvo
15.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pdfPoliceunmannedaircraftsstems y : Part1Generaltechnicalreuirements q 2017-08-28发布 2017-08-2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 — GAT1411.1 2017 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 第 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 1 1 范围 / 、 、 GA T1411的本部分规定了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的术语和定义 分类和代号jvzquC41oc~/dxtm33>/exr1jvsm1;53;1724>4844634=5452633;:0ujz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