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国内不少自媒体在转载这些新闻时,往往会用到“……获得FAA G-1认证/批准”之类 的表述。
那么,G-1到底是什么呢?
在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和美国联邦航空局(FAA)的现行体系下,G-1属于同一种性质的文件类型:问题纪要。
根据《型号合格审定程序》(AP-21-AA-2022-11):
问题纪要(Issue Paper,简称 IP)是用来确认和解决型号合格审定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规章和管理的重要或有争议问题的一种手段,也是用来记录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的手段,并且是证后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总结的基础。
上述定义中的“型号合格审定”一般是指型号合格证(TC)、补充型号合格证(STC)、改装设计批准书(MDA)以及型号设计更改项目/活动。
除此外,IP也应用在“型号认可审定”项目/活动中,包括型号认可证(VTC)、补充型号认可证(VSTC)、零部件设计批准认可证(VDA);而针对国内零部件制造人的设计审定和批准活动,包括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和技术标准项目批准书(CTSOA),也可应用IP。
CAAC体系下的IP分为9大类:
其中,IP G-1是用于明确项目审定基础,即适用的适航规章、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必要的专用条件、等效安全水平结论和豁免的一种问题纪要;而根据具体情况,G-2、G-3 类问题纪要的内容也可以合并到 G-1类问题纪要中。
在一个型号合格审定项目中,从申请到颁证,审定过程包括以下五个阶段:
其中,阶段二“要求确定”的关闭条件就包括:初步确定审定基础(CB)以及相关IP的起草。
IP的格式如下(表-21-103):
如果是IP G-1,会在上表中的第(5)栏注明编号“G-1”,并在第(10)栏将IP类别描述为“审定基础(G-1)”。
综上,IP G-1是问题纪要的一种,局方通常在型号合格审定/认可审定活动的项目初期(“要求确定”阶段)通过签发IP G-1确定项目审定基础。因此,IP G-1并非是一种“认证/批准”,而是局方用于确定和管理项目审定基础的手段/工具,从项目管理角度而言,局方签发IP G-1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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