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发文建无人驾驶航空器标准体系无人机销售等多环节将备案登记

6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工信部网站获悉,日前工信部联合国家标准委、科技部、公安部、民航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7~2018年版)》(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旨在构建科学、有效、协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技术和行业的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在我国,提到无人驾驶航空器,最为典型的就是无人机。根据IDC(互联网数据中心)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无人机销售量近10万架,市场规模近3亿元;2016年达到39万架,预计2019年销量将突破300万架。

中国航空协会通用航空分会秘书长王霞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无人机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管理难度较大。“目前来看,从研发制造到使用,包括使用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规范现象。”

将修订300余项系统标准

自2015年以来,国产无人机市场快速兴起,无人机的出货量开始激增。据研究机构艾媒咨询统计,2015年中国民用消费级无人机市场规模约为8亿元,2016年约为32亿元。到2019年,中国消费级无人机市场规模或将超过240亿元。

民航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吉大鹏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在我国,目前无人机制造企业超过了500家,生产总值超260亿元。“按照现在的增速,未来几年无人机会出现井喷式发展。”

然而,随着无人机行业的迅猛发展,逐渐暴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根据中国民航部门公布的数据,2015年全国共发生4起无人机干扰民航飞行事件,2016年发生23起,2017年上半年全国发生超过40起。

《指南》提到,在非军用领域,由于应用广泛、体积重量及构型差异大、分类和分级复杂、管理法规缺失、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导致产品质量缺乏保证等,会影响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对此《指南》要求,分两个阶段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进行建立和规范。第一阶段(2017~2018年),满足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市场需求,支撑行业监管需要,初步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并制定一批市场急需、支撑监管的关键标准。

第二阶段(2019~2020)年,逐步推进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制定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健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修订300项以上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基本实现基础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的全覆盖。例如从体积重量、技术构型、应用领域等建立管理构架和技术构架。从分级分类、平台构型组成界定系统标准化的内涵和外延等。

在王霞看来,《指南》的出台,是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领域的一次更加系统、全面的规范。“近年来,从划定飞行空域、飞行高度、飞行重量到实名制备案等,民航局陆续出台了若干举措,但还没有形成系统的规范和管理。因此,《指南》的出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形成七大环节管理标准

根据《指南》的要求,对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标准包括研发管理、注册管理、鉴定管理、制造管理、流通管理、运行管理和报废管理等七大环节。

运行管理环节,包括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循操作标准或者规范,包括频谱管理、空域管理、人员管理、维护保障及其他标准。

王霞告诉记者,从以往的规范条例来看,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多个环节的备案,尚属首次。尤其是对航空器本身,包括对销售环节进行备案,为规范管理、事后追责建立了诚信档案。

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刘胜军则认为,无人机治理应注重源头监管,应积极完善无人机技术研发、制造、销售、培训和驾驶员的准入监管,并要求其驾驶员必须熟知监管框架和飞行规则,通过技术手段与法律融合创新监管。

王霞表示,相比于以往的规范管理,《指南》从全产业链的角度进行规范和监管。从研发制造到报废管理,均给出参照的标准,为以后无人机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认为,未来加强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监管,希望能突出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消费类无人机和应用类无人机是完全不一样的。对于消费类的机型,犹如手机一样,普及使用。而应用类的机型,则需加强监管,按照重量、社会安全、公共第三者的安全程度来管理。分级分类对待。”王霞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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