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11月07(周日),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968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7886.3㎡,已通过城市更新专规批复项目580个,计容建筑面积累计16962.2万㎡,按数量规划通过率59.9%,按规模规划通过率54.7%,实施主体公示项目470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2730.6h㎡,按数量计划实施率48.6%,按规模计划实施率34.7%。
备注:1)以上数据仅针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计,未含已立项的17个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若统计在内,则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合计982个;
2)实施主体公示项目实际已公示单个或多个分期均按1个项目进行统计。
看点
01
政策资讯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
将第二款第二、三、四项修改为第二款第二项:二级资质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房地产开发活动中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明确二级资质审批部门
将第十一条改为第九条,将第三款修改为:“二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确定的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
明确监管机制
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撤回其资质证书。
明确房开企业建设规模
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不得越级承担任务。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10万元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依法注销资质证书。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
明确试点期限
第一批试点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
明确试点内容
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
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创新土地、规划、建设、园林绿化、消防、不动产、产业、财税、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分类探索更新改造技术方法和实施路径,鼓励制定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标准规范。
明确试点名单
决定在北京市、唐山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南京市、苏州市、宁波市、滁洲市、铜陵市、厦门市、南昌市、景德镇市、烟台市、潍坊市、黄石市、长沙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成都市、西安市、银川市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明确对象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明确发展重点
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湛江市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其他城市,可结合产业园区、重大企业(含科研教育机构)、重大项目的实际需求,配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明确落实土地支持政策
各地级以上市要在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其中,广州和深圳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要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与“三旧”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焕发老城区新活力。在保障性租赁住房中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将建设要求列入项目用地规划条件。
重点挖掘存量土地和房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有关部门出台鼓励和支持省属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措施,各地级以上市要出台具体的工作指引及激励措施。各地级以上市可把闲置棚改安置房、公租房、经适房等政府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修改内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1.城市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的区域范围;
2.县城为县城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3.建制镇为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4.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工矿园区域范围。
(二)将第十条修改为:纳税人变更地址,新建或购买房产,产权转移,房屋添建、改建增减原值,免税房产出租或营业,应于房产税纳税期限前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三)将第十一条修改为: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细则第十条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修改内容:
(一)将第四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中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地方税务机关”修改为“税务机关”。
(二)将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二条中的“地方税务局”修改为“税务局”。
(三)将第十五条修改为:纳税人使用土地的坐落地址、面积、用途及变更地址、新征土地、土地权属转移、土地面积增加或减少等事项应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前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5、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明确“非居改保”的定义
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研发用房、仓库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行为。工业用地或者物流用地上的既有非居住房屋应当在保障产业发展需求的前提下进行改造。
明确“非居改保”的改造条件
(1)不动产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用途为非居住用途。(2)不存在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等限制转移登记的情形;存在抵押登记等他项权益的,应当取得所有他项权益人同意。(3)商业、办公、旅馆(酒店)、研发用房应以栋、座或者层为单位进行改造,厂房、仓库应以栋或者座为单位进行改造。单个项目改造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4)改造项目所在宗地或上盖物存在两个以上共有人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或者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明确“非居改保”的改造要求
(1)改造项目的户型建筑面积以不超过70㎡的小户型为主。(2)改造完成后的项目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设计施工技术标准、水电气设施、环保卫生、物业规范,节能与绿色改造应当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相关标准、规范。
明确“非居改保”监督管理规定
(1)通过竣工联合验收起5年内(含本数)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不得出现其他违反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行为。(2)年度租金涨幅不超过5%;(3)改造为宿舍形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应当整租给用工单位;(4)改造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统一纳入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管理,由平台提供相应的房源信息发布、资格审核、合同备案(信息申报)等服务。
6、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
明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
支持辖内机构有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模式。把握扩大内需战略支点,配合实施促进消费计划、外贸强市战略,增强畅通国内大循环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功能。支持培育新型消费业态,打造一批知名商圈。主动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支持发展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明确建设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
鼓励辖内金融机构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强化对新一代信息通信、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产业和6G、量子科技、深海深空、无人驾驶等未来产业的金融支持,支持深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关键元器件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妥开展外部投贷联动,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科技企业发放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的中长期技术研发贷款。做实做细科技支行,提升专业化金融服务水平。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发展科技保险,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支持保险资金、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面向科技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
明确严控房地产业务风险
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金融监管要求,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推动辖内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切实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深入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房地产贷款集中度高的机构,要积极优化信贷结构,逐步减少对房地产业务的依赖。切实加强借款主体资质、首付款和还款资金来源审查,严防信贷资金通过经营贷、消费贷等形式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持续加大房地产信贷业务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房地产融资业务。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要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借款主体资质、贷款用途等开展实质性审查,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
看点
02
项目资讯
2021年第45周,深圳市共发布拆除重建类项目权利人核实公示1项,意愿公示1项,计划(草案)公示2项,计划公告1项,计划调整公告1项,规划修改公示1项,规划修改公告1项,实施主体公示1项,用地批复2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项,工程规划许可1项,施工许可5项;旧屋村范围公示1项,土地整备类项目1项,法定图则调整10项,集体资产交易1项。
1、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一览表
坪山区坪山街道马东马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141473.4㎡容积率:7.4拟贡献率:44.6%拟更新方向:R2、C1+R2、R2
申报主体: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
福田区园岭街道八卦岭6-1区城市更新单元意愿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51715.8㎡
申报主体: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
深业鹏基是深圳市国资委下辖的全资国有企业,公司前身深圳市工业发展服务公司。深业鹏基为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致力于工业园区、城市住宅和写字楼的开发建设,其业务同时涉足现代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实业投资等领域。先后建成了上步、八卦岭、莲塘、高发等四个大型工业区。在住宅项目开发方面,先后开发了深圳莲塘鹏兴花园、时代创业园、惠州万林湖、东莞欧景城、长沙诺亚山林、泰州上林苑、姜堰锦绣姜城等大型住宅项目。
龙华区大浪街道上早鹊山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71940㎡
拟贡献率:不少于41.7%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君胜伟业投资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君胜集团关联公司。
君胜集团总部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成立于2010年,自成立以来,集团秉持以产城融合为方向,致力打造成为集地产开发、城市更新、产业运营、影视文化、金融投资为一体的城市综合服务商。君胜集团现经营的业务主要分为六大板块:城市更新、地产开发、产业运营、影视文化、科创教育以及金融投资等,经营范围遍布深圳、东莞、惠州、梅州以及大连等各大城市。集团在深圳城市更新方面,储备项目有蔡屋围广场北、南山虹海研发大厦、大浪上早商住等十余处项目。在主营业务地产开发方面,集团已开发建成项目深圳南山港湾丽都、宝安港隆107、罗湖鸿隆世纪广场、平湖君胜熙璟城、坪地君胜熙珑山等;梅州的宁江新城、东莞的温馨花园等房地产项目。产业运营方面如港隆城、君胜·前海天街、熙璟城购物中心等。
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大和麻地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350110㎡
拟贡献率:不少于29.5%
拟更新方向:M1、M0、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六约股份合作公司。根据公示的股东大会资料,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天安伯恩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天安数码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天安数码城,成立于1990年,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车公庙,由中国香港“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属国企“深业泰然(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混血”而生,主要服务于中小型成长企业,已在全国13个城市开发、运营和管理19座园区,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重点,覆盖长三角、环渤海和西南经济圈,开发及运营面积超过2000万㎡,其中位于深圳的产业园区包括福田天安数码城、龙岗天安数码城和南湾天安数码城。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247865㎡
拟贡献率:不少于15%
拟更新方向:C1
申报主体:深圳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和正大(深圳)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0%。
1993年,泰国正大集团与国企特发集团共同成立深圳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各持股50%。香蜜湖地块就是深圳市政府划拨给香蜜湖度假村的旅游度假及游乐用地,面积高达200多万㎡。
宝安区福海街道方大邦深产业园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公告
拆除重建面积:20715㎡
拟贡献率:不少于23.8%
拟更新方向:M1
申报主体:深圳市君合置业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坪山区坪山街道正山甲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453213㎡
容积率:5.7
拟贡献率:42.3%
拟更新方向:R2、R2+C1、C1
申报主体:深圳市财富城投资有限公司。
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旧村改造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公告
拟拆除建设用地面积:198945.7㎡
容积率:6.2
拟贡献率:43.3%
更新方向:R2、C1+R2
申报主体: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
光明区公明街道达叁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52192.3 ㎡
容积率:7.3
拟贡献率:40%
更新方向:C1+R2
实施主体:深圳市荣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宏发地产的关联企业。
宏发地产是深圳本土知名房地产商,早期都以宝安为大本营,逐渐扩张至全市各个区域,并有多个厂区改造项目,项目储备比较丰富,在光明区开发的项目有宏发嘉域、宏发上域、宏发雍景城、宏发美域、宏发天汇城、宏发万悦山(光明万丈坡城市更新单元)等,同时,还有多个产业园区。
10
龙岗区园山街道DY01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二期)用地批复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53943.7㎡(一期)、57542.4㎡(二期)
更新方向:R2、C1
实施主体:深圳市信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公司实控人为信义地产(香港)有限公司。
信义地产自1992年成立以来就开始涉足旧改领域,首个代表性项目便是龙岗区布吉的大型社区项目信义假日名城。其后,公司在龙岗区布吉、横岗先后获得信义·荔山公馆、信义锦绣花园、信义大厦等项目。目前信义在龙岗的土储包括木棉湾入口片区项目、同乐万泉旧村改造项目以及塘坑路北片区项目、金源工业区等城市更新项目。
11
盐田区海山街道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二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1069.4㎡
更新方向:R2、C1
实施主体:深圳市易达成投资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合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建田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90%、10%。
合正集团总部位于深圳,当下已然跻身深圳城市更新开发的第一集团军。早在2002年,合正就已成功开发首个旧城改造项目“合正星园”,是深圳最早在该领域进行开发的房企之一。此后又相继开发合正锦湖魅力城、合正汇一城、合正荣悦、合正丹郡、合正观澜汇、合正龙腾等项目。
12
福田区福田街道水围村城市更新单元(湾尚庭玺家园)工程规划许可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1337.7㎡
更新方向:R2实施主体:深圳市承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承翰集团成立于1999年,总部位于深圳,业务范围涵盖地产、教育、物业、农业、青创、公益等。地产方面,承翰已经开发过慢城、海语山林、陶源、来座山、半山海、陶柏莉、珀尔世家等数十个地产项目,具备丰富开发经验。
13
盐田区海山街道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01-03、01-04、01-05、01-06、01-07地块)施工许可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1069.4㎡
更新方向:R2、C1
实施主体:深圳市易达成投资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合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建田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90%、10%。
早在2002年,合正就已成功开发首个旧城改造项目“合正星园”,是深圳最早在该领域进行开发的房企之一。此后又相继开发合正锦湖魅力城、合正汇一城、合正荣悦、合正丹郡、合正观澜汇、合正龙腾等项目。
14
龙华区龙华街道深圳北(龙华)商务中心大二期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施工许可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8090.1㎡
更新方向:R2+C1
实施主体:深圳市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原地块业主。
深圳市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地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兴办实业;房地产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15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沙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施工许可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3265.6㎡
更新方向:C1
实施主体:深圳市裕和投资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
保利华南是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05年,保利华南以城市运营商的高度,首度落子广佛RBD核心区位——千灯湖板块,开启“大佛山新城市中心”的造城时代。随后,以佛山为大本营,保利华南走到阳江、江门、清远,再到湛江、韶关、肇庆、茂名、深圳,逐步实现粤西北战略布局,通过跨界和各产业融合,建设新型产业小镇,成为城市产业升级、经济发展共赢的有力助推者。截至2020年,保利华南总资产超1700亿,已获项目120余个,总建筑面积逾5500万㎡。
16
南山区沙河街道沙河五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01-08地块)施工许可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61539.4㎡
更新方向:R2+C1
实施主体:深圳市绿景天盛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绿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绿景成立于1984年,是一家多元化国际企业集团,拥有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金融投资平台以及高新科学技术三大核心产业板块。三十余年激情进取,三大核心产业板块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绿景已构筑完整的绿色人居产业全链条生态系统,为城市发展保驾护航。绿景很少通过招拍挂拿地,90%以上的地皮都是通过城市更新的模式获取,深圳区域先后开发过绿景香颂、绿景虹湾、绿景山庄、蓝湾半岛等多个知名项目,未来还将陆续启动白石洲项目、黎光旧村项目等城市更新单元。
17
光明区光明街道荔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01-02地块)施工许可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7635.9㎡
更新方向:R2
实施主体:深圳市汇银置业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绿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银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
深圳绿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
2、旧屋村范围公示一览表
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旧村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公示
实施范围面积:139064.4㎡
认定旧屋村面积:34312.3㎡
3、土地整备类项目一览表
龙华区大浪街道时尚小镇扩增部分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实施范围面积:544618.8㎡
4、法定图则调整一览表
福田区莲花街道[彩电工业区地区]01-04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的[彩电工业区地区]法定图则,01-04地块用地面积为6097.6m²,用地性质为高新技术园区用地(M4),容积率为1.7,总建筑面积为10365.9m²,绿地率为30%,建筑限高为6层,建筑覆盖率为30%,备注为依据政府批件。
规划调整情况:
(一)01-04地块北侧304.4m²涉及蓝线用地调整为绿地(G)。
(二)01-04地块内南侧增设1条12米宽市政支路。
(三)01-04地块剩余4893.2m²的用地性质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调整为5.5;增加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2000㎡)、创新型产业用房(建筑面积4160㎡);绿地率、建筑限高、建筑覆盖率调整为“--”;备注调整为规划。
龙华区南湾街道[三联地区]02-09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法定图则情况
(一)[三联地区]法定图则02-09地块面积1492306㎡,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厕所,备注:规划,公园内的任何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现状大部分为绿地。
(二)[三联地区]法定图则布龙路东侧、布澜路西侧及水官高速公路匝道处,规划为预留道路用地。
规划调整情况
(一)结合水官高速已建匝道红线,将[三联片区]法定图则02-09地块进行划分为02-09-01、02-09-02、02-09-03、02-09-04、02-09-05五个地块,其中,02-09-01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用地面积为67671㎡,配套为应急医院(1000床),备注“现状”。02-09-02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用地面积26069㎡,备注“规划”。02-09-03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49154㎡,备注“规划”。02-09-04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26848㎡,备注“规划”。02-09-05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1310641㎡,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厕所,备注“规划,公园内的任何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
(二)因应急医院项目建设导致规划绿地减少,同时补入布龙路东侧和布澜路西侧绿地106143㎡。
龙岗区南湾街道[石芽岭地区]07-01、07-02、07-03、07-04、07-05、07-06、07-07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法定图则情况
[石芽岭地区]法定图则布澜路西侧,规划为预留道路用地。现状基本为绿地。
规划调整情况
[石芽岭地区]法定图则07-01地块用地面积为3534㎡,07-02地块用地面积为4719㎡,07-03地块用地面积为13495㎡,07-04地块用地面积为2784㎡,07-05地块用地面积为3093㎡,07-06地块用地面积为9136㎡,07-07地块用地面积为958㎡。用地性质均为公园绿地,除07-03地块备注“规划”外,其余地块均备注“现状”。
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大路北侧01-01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法定图则情况
地块用地面积为247296㎡,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1.93,配套设施为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500㎡)、熟食中心(建筑面积500㎡),备注“规划,总建筑面积不高于476045㎡”。
规划调整情况
将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M1),配套设施增加一处110kV变电站,其他指标不变。
福田区沙头街道[福田汽车站地区]02-01-01、02-03、04-01-02-01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福田汽车站地区]法定图则,02-01-01地块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178840㎡;02-03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文化娱乐用地(GIC1+GIC2),用地面积为56427㎡,容积率为0.18,绿地率为80%,建筑限高为24m,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红树林公安分局、博物馆;04-01-02-01地块用地性质为雨水、污水处理用地(U51),用地面积为257614㎡,容积率为0.17,绿地率为80%,建筑限高为24m,配套设施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
规划调整情况:
02-03地块面积调整为77644㎡,用地性质为文体设施用地+行政管理用地(GIC2+GIC1),容积率:“-”,绿地率:符合《深标》规定,建筑限高: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建筑本体高度不超过23m,配套设施名称:博物馆、保护区管理局、内伶仃派出所,备注:规划。02-01-01用地面积相应调整为157623㎡,备注:现状,其它指标不变。
04-01-02-01地块拆分成04-01-02-01、04-01-02-03两个地块,拆分后的04-01-02-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35659㎡,备注:现状,其它指标不变。04-01-02-03地块用地面积为21955㎡,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绿地率:符合《深标》规定,建筑限高:“-”,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共停车场库(不少于200个车位)、污水处理厂相关设施,备注:规划。
宝安区松岗街道[沙井新桥地区]02-11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沙井新桥地区]法定图则,02-11地块用地面积为8948㎡,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3.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2-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表达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调整为“4.2”,其余指标保持不变。
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地区]03-02-2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坪山区[金沙地区]法定图则,03-02-2地块用地面积为18919㎡,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2.5,备注规划。
规划调整情况:
将[金沙地区]法定图则03-02-2地块细分为03-02-2、03-02-3两个地块,其中03-02-2地块用地面积为9005㎡,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为3.85;03-02-3地块用地面积为9913㎡,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为2.5,备注:规划。
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中心地区西片]03-02、03-03等22个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法定图则情况
(一)根据已批准的[观澜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03-02、03-03等22个地块总用地面积约64.40万㎡,其中商业用地面积为0.98万㎡、一类工业用地面积为11.91万㎡、二类工业用地面积为6.45万㎡、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1.00公顷、文体设施用地面积为2.58万㎡、中等职业学校用地4.59公顷、其他公用设施用地0.48万㎡、轨道交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9.46万㎡、道路用地6.40万㎡、公园绿地面积为16.65万㎡、防护绿地面积为3.89万㎡。
规划调整情况
在优化调整范围内的道路路网和大布巷水河道蓝线线位基础上,共规划24个地块,总用地面积约64.40万㎡,其中普通工业用地(M1)27.08万㎡,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7.08万㎡,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0.48万㎡,绿地(G1)21.91万㎡,道路用地7.63万㎡及水域0.21万㎡,具体指标详见附图。
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西北地区]01-20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01-20地块用地面积263233㎡,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E4),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规划调整情况
[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01-20地块用地面积263233㎡,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轨道交通用地(E2+S3),配套设施名称“轨道交通场站”,备注“规划,落实用地面积不少于94648㎡的轨道交通用地,后续结合轨道建设需要和龙澜大道优化调整方案确定其具体位置,保障车辆段用地规模需求和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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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观澜街道[大浪石凹片区]07-01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7-01地块用地面积457477㎡,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茜坑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现状已建建筑须依法清退”。
规划调整情况
将[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7-01地块拆分为07-01-01、07-01-02地块,其中,07-01-01地块用地面积364790㎡,用地性质农林和其它用地+教育设施用地(E2+GIC5),配套设施名称“职业学校(36班)、应急避难场所”,备注“规划,落实用地面积不少于45929㎡的教育设施用地,具体位置通过专项研究确定”;07-01-02地块用地面积92687㎡,用地性质农林和其它用地(E2),备注“规划”。
5、集体资产交易一览表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红星社区国强厂城市更新项目中标公告
看点
01
市场资讯
1.土地成交
本周无土地成交信息。
2.土地挂牌信息
本周无土地挂牌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七处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由于本周官网信息发布不及时,仅摘录已有信息,本数据以官网发布数据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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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升级以及资产管理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二次城市化从增量开发转型为存量改造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六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中心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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